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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91.SZ · 已摘牌 · 中药/医药制造 · CAS · 创业板

跨界并购 + 三年虚假入库出库单:
长药控股的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完整路径

退市日期:2026-04-13 摘牌(2026-03-20 进入退市整理期 / 4-10 最后交易日)
触发机制: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连续 3 年财务造假触及红线,年内第 15 家)
造假规模:2021-2023 累计虚增营收 7.33 亿 + 虚增利润 1.63 亿(占当年披露利润 35.62% / 88.23% / 6.42%)
造假手法: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 + 湖北新峰制药制作虚假入库单 / 出库单 / 销售发货单(无真实业务确认收入)
处罚:公司 1,000 万 + 14 名责任人合计 3,100 万 = 4,100 万;罗明(董事长 / 原总经理)500 万 + 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杨正辉(销售采购)300 万 + 10 年禁入
审计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报"无保留意见 +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叙事类型:death_warning + integrity_warning · A 股跨界并购暴雷 + 子公司层级造假典型样本
2020 跨界收购
14.14 亿
长江星 52.75% 股权
3 年虚增营收
7.33 亿
2021-2023 累计
3 年虚增利润
1.63 亿
含 2022 年 88% 利润占比
监管罚款
4,100 万
1 人终身禁入 + 1 人 10 年禁入
2024 末净资产
-4.33 亿
2025 Q3 -6.43 亿
摘牌前市值
~3 亿
2026-01-06 收 0.88 元
⚠ 一句话判断
长药控股是 A 股"跨界并购暴雷 → 子公司造假 → 重整失败 → 强退"路径的教科书级样本:母公司原本只做内燃机零部件,2020 年用 14.14 亿现金跨界买下长江星 52.75% 切入中药 → 子公司湖北长江源 + 湖北新峰从次年起连续 3 年制作整套虚假单据虚增营收 7.33 亿 → 2022 年虚增利润占披露利润 88.23%(也就是说"扣掉造假,公司本来 2022 年几乎不赚钱")→ 罗明既是长江星原实控人也是上市公司总经理 → 母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看不到"子公司层级的单据造假 → 2024 年报已被审计师套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 2025 年立案 → 2026 年初 4 连板跌破面值 → 重整申请被法院驳回 → 4-13 摘牌。

和东旭光电的"存贷双高 + 大股东占款"模式不同,长药案的关键差异在于:造假发生在子公司层级、用最'底层'的实物单据完成(非财务调账)—— 这意味着合并报表 + 集团审计程序常规走法很难发现,必须穿透到子公司仓库 + 物流 + 银行回单做实质性核查。这是一份给"集团审计项目经理"看的样本。

📍 退市路径时间线

从跨界收购到摘牌,6 年 13 个关键节点。颜色由风险层级定,不预设。
2020-11
跨界并购:康跃科技 14.14 亿现金收购长江星 52.75%
原主营内燃机零部件 + 光伏的康跃科技(300391)以 14.14 亿现金跨界进入医药行业,标的是长江星医药(中药饮片 / 空心胶囊 / 医药批发)。罗明作为长江星原实控人 + 董事长,进入上市公司体系并随后担任总经理。**业绩承诺人 = 标的公司原实控人**——这是后续造假动机的关键结构。
2021 全年
⚠ 子公司开始造假:第 1 年虚增营收 2.15 亿
长江星旗下湖北长江源制药 + 湖北新峰制药开始制作虚假入库单 / 出库单 / 销售发货单——在没有真实销售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收入。当年虚增营收 2.15 亿元(占披露营收 9.12%)+ 虚增利润 5,640 万(占披露利润 35.62%)。这一年从合并报表表面看:业绩对得起业绩承诺,皆大欢喜。
2022-06
主营全面切换:内燃机业务剥离
2022 年 6 月,公司将内燃机零部件业务整体转让给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主营彻底变为医药。母公司本身的"原始底盘"消失了——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全部利润现在都依赖长江星这个被并购来的子公司。审计的"母公司业务理解"和"子公司业务理解"完全脱节。
2022 全年
🚨 第 2 年造假:虚增利润占披露利润 88.23%
虚增营收 2.84 亿(占披露营收 17.57%)+ 虚增利润 6,337 万(占披露利润 88.23%)。换句话说:扣除造假后 2022 年公司几乎不赚钱,全年净利近 90% 是凭空捏造的。同期 2022-12 还把"长江伟创中药城"项目损失没有合理确认,又虚增利润 455 万——多重造假叠加。
2023-02-06
康跃科技正式更名"长江医药控股"
证券简称从"康跃科技"变为"长药控股"——壳完全更新,市场也基本忘了这是个跨界买来的医药公司。但子公司层级的造假仍在持续。
2023 全年
第 3 年造假:虚增营收 2.34 亿,造假占营收比例攀升至 19.51%
虚增营收 2.34 亿(占披露营收 19.51%)+ 虚增利润 4,370 万(占披露利润 6.42%——分母变大是因为整体业绩转弱)。注意:占营收比例从第 1 年 9.12% 攀升到第 3 年 19.51%——造假规模在加速扩张,是典型的"造假习惯化"路径,不是临时性补窟窿。
2024-04-30
2023 年报披露 + 业绩开始恶化
2023 年报披露完整数据。当年公司业绩承诺期已结束(2020-2022),罗明从"必须达标"的紧绷状态转为"维持下行通道"——但造假惯性已经形成。这一年公司开始出现资金紧张迹象,但合并报表层面看不出来子公司的造假问题。
2025-01-20
⚠ 法院启动预重整程序
十堰中院因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决定对*ST长药启动预重整。同时披露:截至 2024-12-31 归母净资产 -4.33 亿元、累计亏损 -15.90 亿元、2024 净亏 -6.28 亿元、连续 3 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2025-04-17
🚨 中审亚太对 2024 年报出具"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这是一份"无保留意见 +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格式上比东旭"保留意见"轻一档,但实质风险等同。董事会同步发布专项说明。这是合并报表层面第一次"事后"出现的官方红灯——但子公司层级的虚假单据问题,审计师此时也尚未定性为"舞弊",仅就"持续经营"打 cap。
2025-04-22
深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 *ST长药
触发依据:2024 年末净资产为负 + 审计师"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叠加触发)。这两条同时成立 = 自动 *ST。但此时市场尚未知道造假的事实——只看到"亏损 + 净资产为负 + 持续经营警告"。
2025-11
🚨 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监会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市场首次明确接收到"不只是经营问题,可能有造假"的信号。立案后通常 1-6 个月会有初步认定。
2025-12-26
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三年造假认定
认定 2021-2023 连续 3 年虚假记载,虚增营收 7.33 亿、利润 1.63 亿。拟处罚:公司 1,000 万 + 14 名责任人合计 3,100 万 + 罗明终身禁入。同日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深交所启动退市程序。
2025-12-29
🚨 重整申请被法院驳回
法院最终裁定不予受理重整申请并终结预重整程序——理由是"已被证监会立案 +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 不具备上市公司重整价值"。这是制度上的关键设计:造假公司不能通过重整保壳逃避退市。同期截至 2025 Q3 末:营收仅 1.05 亿、归母净亏 -2.10 亿、净资产 -6.43 亿——状况已彻底崩塌。
2025-12-30 至 2026-01
⚰ 股价跌破面值,连续 4 个交易日 < 1 元
2025-12-30 首次跌破面值(收 0.95 元)→ 2026-01-06 收 0.88 元、市值 2.94 亿、连续 5 日 < 1 元。"交易类退市"和"重大违法退市"双轨同时触发,最终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完成程序。
2026-01-26
⚰ 股票停牌
深交所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股票停牌。简称从 *ST 长药 → 长药退。
2026-03-20
⚰ 进入退市整理期(15 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内股票仍可交易但不设涨跌幅限制——给散户一个"最后的退出机会",但绝大多数仍会被困。
2026-04-10
⚰ 最后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最后一个交易日。摘牌前最后一次定价。
2026-04-13
⚰ 正式摘牌
深交所裁定终止上市,4-13 摘牌。年内第 15 家因重大违法触及强制退市的 A 股上市公司。投资者维权渠道转入老三板和民事索赔。

🔍 8 维风控扫描(death_warning archetype · 跨界并购变体)

点击展开"CPA 视角"白话解读 + 数据出处。这套 8 维针对"跨界并购暴雷型"退市样本设计,与东旭光电"存贷双高型"的 8 维互补。
⚠️
D1 · 第一个可捕捉预警 = 跨界并购 + 业绩承诺人 = 标的原实控人
CRITICAL · 5 年前可见
2020 年公告里就写明:康跃科技 14.14 亿跨界医药,业绩承诺人是长江星原实控人罗明,且罗明随后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卖方 = 业绩承诺人 = 上市公司高管"三位一体的结构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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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做风控的都知道:跨界并购里面最危险的一类,是"原标的实控人在并购后既要兑现业绩承诺、又掌握上市公司的运营权和子公司单据流"——三个角色一身兼,造假动机 + 造假能力 + 造假隐蔽性同时齐备。这不是"事后诸葛亮",是 2020 年公告披露日就可以从交易结构看出来的红旗。当时的"卖方+CEO+承诺人"三位一体结构等于把"是否造假"完全建立在罗明的个人选择上——而历史告诉我们,这种结构下会做对选择的人是少数。这是一个 5 年前可被捕捉、却被卖方分析师集体忽视的早期信号。
数据明细
2020-11 收购日:康跃科技 → 长江星 52.75% 股权 收购对价:14.14 亿元(全现金支付) 标的主营:中药饮片 + 空心胶囊 + 医药批发 原实控人:罗明(同时是长江星董事长 2015 年 6 月至今 + 长江星总经理 2020-01 至 2022-08) 业绩承诺方:罗明等 后续上市公司角色:总经理 + 董事 造假发生主体:长江星旗下湖北长江源制药 + 湖北新峰制药(即罗明掌握仓库 / 物流 / 销售单据流的子公司) 造假完成时间:2021-2023(业绩承诺期 + 后续 1 年)
同类风险结构对照
"业绩承诺人 = 上市公司高管 = 标的子公司单据流掌控者"三位一体结构在 A 股并购暴雷案例中反复出现: • 慈星股份并购裕鼎、宇视科技 • 暴风集团并购 MPS(光大原 CEO 跨界变体) • 紫光学大并购学大教育 判定阈值:跨界并购 + 业绩承诺方 ≥ 上市公司董监高 + 标的为子公司财务并表 = 写一份并购整合 SOX 审计警示备忘
数据出处:康跃科技 2020-11 重大资产购买公告 + 知乎"ST长药:长江星收购背后的估值、谎言与崩塌" + 21 经济网 2025-11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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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 子公司造假手法解剖:虚假入库单 / 出库单 / 销售发货单"全套单据"
CRITICAL · 教学核心
湖北长江源制药 + 湖北新峰制药制作虚假的原材料入库单、产成品出库单、销售发货单等"全套单据",在无真实销售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收入。这是一种"实物层面"造假,不是财务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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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案最值得审计师学习的部分。常规财务造假大多发生在"账务调整 + 凭证编造"层面,可以通过电子凭证审计 + 关联方测试 + 银行流水核对发现。但长药案不一样——造假发生在实物单据 + 业务流程层面:从原材料入库(生产前)到产成品出库(生产后)到销售发货(运输给客户)每一环都伪造单据,整个看似有完整的"业务证据链"。

这种造假对审计师的挑战是:① 单纯查账查不出来——单据齐全;② 走访客户也查不出来——可能用关联方扮演客户;③ 必须穿透到仓库实物盘点 + 物流公司核对 + 银行回单 + 客户独立函证(不通过被审计方提供地址) 才能发现端倪。这是一份"集团审计项目经理培训手册"级别的样本。
造假手法分解
1. 原材料入库单(生产前)— 虚拟原料采购入仓 2. 产成品出库单(生产后)— 虚拟成品出仓 3. 销售发货单(销售环节)— 虚拟客户提货 4. 销售合同 / 客户回执 — 配合伪造(待证监会进一步披露) 5. 应收账款 / 银行回单 — 此处往往出现"应收挂账"或"关联方资金循环"破绽 整套单据完成后: - 财务系统层面:营业收入 ↑ + 应收账款 ↑(或经特定路径冲回) + 利润 ↑ - 业务系统层面:库存周转看似正常(但实物盘点可发现差异) - 现金流层面:经营性现金流为负(连续 3 年)= 与利润严重背离 = 第一道"盈利质量"红灯
三年虚增数据梯度
2021:虚增营收 2.15 亿(占披露 9.12%)+ 虚增利润 5,640 万(占披露 35.62%) 2022:虚增营收 2.84 亿(占披露 17.57%)+ 虚增利润 6,337 万(占披露 88.23%) 2023:虚增营收 2.34 亿(占披露 19.51%)+ 虚增利润 4,370 万(占披露 6.42%) 3 年合计:虚增营收 7.33 亿 + 虚增利润 1.63 亿 另:2022 长江伟创项目损失未确认 → 虚增利润 455 万 特征:占营收比例从 9.12% → 19.51% 单调上升 = 造假规模在加速、不是临时补窟窿 特征:2022 占利润 88.23% = 该年扣除造假基本不赚钱
数据出处:证监会 2025-12-2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长江医药控股 2025-104 号公告 + 澎湃新闻 2025-12-26 详细解读
🕳️
D3 · 合并报表盲区:母公司"看不到"子公司层级的造假
CRITICAL · 集团审计程序的结构性局限
造假发生在子公司湖北长江源 + 湖北新峰,但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看",只能看到合并后的营收/利润数字。集团审计师即使做了组件审计,单据齐全的造假也极难穿透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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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揭示了 A 股集团审计的一个结构性盲区:当造假发生在被并购子公司层级、且实控人就在子公司层、且单据全部伪造 时,集团审计师即使按 ISA 600 / CASE 1401 走完所有"组件审计师沟通 + 重要组件实质性程序 + 集团范围分析" 程序,仍然可能无法穿透——因为:① 集团审计师通常不会亲自重做所有组件的实物盘点;② 对子公司客户函证依赖被审计方提供地址;③ 银行流水可能通过关联方资金循环掩盖。

这意味着:集团审计的"标准程序"在面对"实物单据级造假 + 子公司实控人配合"的组合时,是失灵的。本案的中介责任目前仍在核查中(截至 2026-04 证监会未单独处罚审计师),但实务层面这是一个让所有集团审计项目经理冒冷汗的样本。
合并报表层面"看不到"的具体含义
从合并资产负债表 + 利润表 + 现金流表三张主表看长药控股: - 2021-2023 营收数字看似稳定(实际虚增 7.33 亿) - 利润数字看似有微利(实际 2022 几乎全靠造假) - 经营性现金流连续为负(这是真实信号,但被解释为"业务扩张占用营运资金") 合并报表里子公司明细只能看到: - 长江星医药(合并子公司,二级) - 湖北长江源制药 + 湖北新峰制药(合并子公司,三级) - 但单据真伪 / 仓库盘点 / 物流单证 / 真实客户验证 在合并层面完全不可见 盈利质量红灯(这是合并层面唯一可看的真信号): - OCF / 净利 < 0%(净利为正 + OCF 为负持续) - 应收账款增长 > 营收增长(可推测) - 存货周转天数异常(可推测)
三年现金流 vs 利润背离信号
2021-2023 年:上市公司经营性现金流 连续 3 年为负,但年报披露利润为正 → "盈利质量"信号长期亮黄灯。 "利润为正 + 现金流为负 + 存货 / 应收快速增加" 这个组合本身就是教科书级"利润含水"信号——但市场和审计师都把它解释为"业务扩张占用营运资金"。事后回看,这是合并层面唯一可见的造假代理变量。
数据出处:长江医药控股 2021-2023 历年年报(深交所披露)+ 中国基金报 2025-12 深度报道 + 21 经济网行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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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 · 审计师信号:2024 年报"持续经营段落"——但已是事后
HIGH · 中介责任核查中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4 年报出具"无保留意见 +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时间是 2025-04-17。但这个段落是基于"2024 末净资产为负 + 累亏 -15.90 亿"的财务事实,并非定性"舞弊"——舞弊认定要等证监会立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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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视角
中审亚太的 2024 年报意见在格式上是"无保留 + 强调段落"——比东旭"保留意见"轻一档,但实质风险等同。需要把审计师对 2021-2023 三年造假未发现的责任,与 2024 年的"持续经营段落"分开看:① 对 2024 持续经营警告——基于报表事实(净资产为负 + 累亏 -15.90 亿 + 连续 3 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做出,**程序合理**;② 对 2021-2023 造假未识别——证监会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同步开展核查",目前**仍在追责窗口期**,是否构成审计失败有待官方认定。

这是 going-concern 信号家族的一个新样本:与万科"持续经营警告段落(含未来不确定性)"相似格式 vs 东旭"保留意见+强调事项段(已知违约+受限)"。**长药属于"事实驱动型持续经营段落"**——审计师在事实变化后给出警告,但事前预警机制并未发挥作用。
数据明细
审计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报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 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段落出具日:2025-04-17 段落依据:① 2024-12-31 归母净资产 -4.33 亿;② 累计未弥补亏损 -15.90 亿;③ 2024 净亏损 -6.28 亿;④ 连续 3 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连锁效应:2025-04-22 触发 *ST(净资产为负 + 持续经营段落 = 双触发) 中介机构责任状态: - 证监会 2025-12-26 处罚决定书明确:"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同步开展核查" - 截至 2026-04-13 摘牌:审计师未独立处罚(仍在核查中) - 后续可能性:审计失败认定 / 警告 / 行政处罚 / 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两类持续经营段落对照
| 公司 | 出具年报 | 意见类型 | 段落性质 | |------|----------|----------|----------| | 万科 2025 | 2026-03 | 无保留 + 持续经营段 | 流动性 + 行业不确定性 | | 长药 2024 | 2025-04-17 | 无保留 + 持续经营段 | 净资产为负 + 累亏 + OCF 持续为负 | | 东旭 2021-2022 | 2022-04 至 2023-04 | 保留意见 + 强调事项段 | 已知违约 + 资金受限 | → 严重性梯度:万科持续经营段(事实未发生)< 长药持续经营段(事实已发生)< 东旭保留意见(违约 + 受限) → 但长药额外有"事后被认定造假"加成,回看应排在最严重一档
数据出处:长药控股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 董事会专项说明 + 证监会 2025-12-26 处罚决定书 + 中国基金报 2025-12-29 报道
📉
D5 · 业绩坍塌:从"业绩承诺达标"到 2025 Q3 净资产 -6.43 亿
CRITICAL
2021-2022 业绩承诺期"达标"(造假撑出来的)→ 2024 净亏 -6.28 亿、年末净资产 -4.33 亿、累亏 -15.90 亿 → 2025 Q3 进一步恶化至净资产 -6.43 亿、营收仅 1.05 亿。剥离造假后真实经营能力极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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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药案的业绩变脸有一个独特之处:"变脸节奏"被业绩承诺期人为绑定。2020-2022 业绩承诺期,长江星必须达标——所以造假从 2021 开始;2022 承诺期最后一年,造假占披露利润 88.23%(达标已经全靠造假);2023 承诺期已结束,造假惯性继续但占比开始下降。**业绩承诺一结束 + 一年内(2024)开始全面坍塌**——剥离造假后的真实经营情况第一次完整暴露。

这给所有看跨界并购的人一个简单规则:"业绩承诺达标"不是好消息,"业绩承诺刚达标 + 现金流连续为负 + 应收/存货异常增长" 才是真信号。长药的"业绩承诺期 + 1 年"窗口里,所有合并报表层面的盈利能力都垮了——这一年差不多就是真相浮出水面的时候。
业绩演变路径
2020 年:跨界收购完成 = 业绩承诺起点 2021-2022:业绩承诺期"达标"(造假支撑) 2023:承诺期已过,业绩开始出现真实劣化迹象(但合并报表仍微利) 2024:净亏 -6.28 亿、净资产 -4.33 亿、累亏 -15.90 亿(业绩第一次完整真实暴露) 2025 Q3:营收 1.05 亿、归母净亏 -2.10 亿(同比扩大 15.89%)、净资产 -6.43 亿 2026-Q1:进入退市整理期,业绩已无意义 剥离造假后的真实经营能力推算: - 2022 真实利润 ≈ 披露利润 - 造假利润 = 远小于 1,000 万 / 几乎不赚钱 - 2023 真实利润 ≈ 披露利润 6.81 亿 - 造假 4,370 万 ≈ 6.37 亿但其中可能仍有其他调整 - 2024 真实情况 = 已无造假支撑 = 真亏 6.28 亿 = 业务真实状态
业绩承诺 + 1 年规则
"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达标 + 承诺到期后 12-24 个月全面坍塌"是 A 股跨界并购暴雷的高频模式: • 长药控股:承诺 2020-2022 → 2024 全面坍塌 • 暴风集团:承诺 MPS 业绩 → 承诺到期后无法再造假 → 暴雷 • 慈星股份:承诺裕鼎 → 承诺到期后商誉减值 + 业务垮塌 → 跨界并购投资者的"承诺期 + 1 年观察规则":在业绩承诺到期后 12-24 个月内重新审视标的真实经营能力,是抓暴雷前最后的窗口。
数据出处:长江医药控股 2024 年报 + 2025 三季报 + 十堰中院 2025-01-20 预重整裁定 + 21 经济网 2026-01 报道
D6 · 重整失败:法院驳回 = 造假公司无重整价值
HIGH · 制度层面新机制
2025-01-20 法院启动预重整 → 3 月裁定 7 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 12-29 法院最终裁定不予受理重整申请 + 终结预重整。理由:已被证监会立案 +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 不具备上市公司重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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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视角
长药案的一个重要制度信号是:造假公司的重整路径被法院明确堵死了。2024 年最高法院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相关意见,对"已被立案 / 已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的公司不予受理重整——这是对历史上"造假公司通过重整保壳"路径的一次系统性封堵。

对所有持有"高风险股"的投资者来说:过去靠"重整 + 重组方介入"完成保壳的剧本,2025 年以后基本失效。一旦立案 + 造假认定,强制退市路径不可逆。这是一个比单个公司退市更重要的制度信号。
重整失败的关键节点
2025-01-20:十堰中院启动预重整 2025-03:法院裁定长江星 + 7 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阶段进展) 2025-04-22:触发 *ST(净资产为负 + 持续经营段落) 2025-11:证监会立案 2025-12-2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认定造假) 2025-12-29:法院最终裁定不予受理重整申请 + 终结预重整 法院驳回理由(核心): - 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 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 不具备《最高人民法院、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整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重整价值"标准 - 上市公司重整必须以"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 不存在重大违法"为前提 白衣骑士介入情况: - 2025-03 美锦能源(焦煤巨头)出现作为可能的产业投资人 - 后续因证监会立案 + 造假认定 → 重整路径堵死 → 白衣骑士介入路径终止
这一制度对持仓人意味着什么
对所有 *ST + 已被立案 + 重整中的 A 股持仓人: 1. 过去的"博重整保壳"逻辑已基本失效 2. 立案后 12-18 个月内通常会有处罚决定 3. 处罚 = 造假认定 = 重整不予受理 = 强制退市路径不可逆 4. 退市整理期 15 个交易日给散户的退出窗口非常有限 5. 一旦摘牌,老三板流动性极差 + 民事索赔时间长(2-5 年) 判定阈值(投资者):*ST + 已立案 + 持续经营段落 = 立即撤离,不博重整
数据出处:十堰中院 2025-12-29 裁定 + 中国基金报 2025-12-29 详细分析 + 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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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7 · 监管响应:从立案到摘牌仅 ~5 个月(节奏明显加速)
WARNING · 监管效率新标杆
2025-11 立案 → 2025-12-26 处罚决定 → 2026-01-26 停牌 → 2026-04-13 摘牌。立案到摘牌仅约 5 个月——相比东旭 5 年滞后,长药案是 A 股 2025-2026 监管节奏明显加速的代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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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药案是 A 股 2025-2026 "重大违法零容忍 + 节奏加速" 政策的典型样本:① 立案到摘牌仅 5 个月,远快于东旭(违约到摘牌 5 年)、康美(造假到处罚 3 年);② 处罚力度按比例—— 4,100 万对一个市值 3 亿的公司是非常重的;③ 1 人终身禁入 + 1 人 10 年禁入—— 直接堵死责任人的资本市场未来;④ 同步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开展核查—— 中介责任追究路径明确化;⑤ 重整不予受理 = 制度层面堵死保壳

这套组合拳对市场的信号是清晰的:"造假公司不能通过时间拖延 + 重整保壳 + 中介免责的老路径逃避代价"。这个信号本身比长药这一家公司退市更重要——它意味着 A 股的"事后惩罚"机制正在走向成熟法治市场水平。
数据明细
违法行为时间窗:2021-2023(3 年) 首次预警迹象:2024 年报"持续经营段落"(2025-04-17) 触发 *ST:2025-04-22 立案调查:2025-11 处罚决定:2025-12-26(公司 1,000 万 + 14 名责任人 3,100 万 = 4,100 万) 重整驳回:2025-12-29 停牌:2026-01-26 退市整理期开始:2026-03-20 摘牌:2026-04-13 立案到摘牌:约 5 个月(vs 东旭 5 年) 处罚力度: - 罚款总额 4,100 万(一家市值 3 亿公司) - 责任主体 14 名 + 公司 - 终身禁入 1 人(罗明) - 10 年禁入 1 人(杨正辉) - 中介机构责任:仍在核查中
A 股 2025 年退市数据对照
长药控股是 2025-2026 年内第 15 家因重大违法触及强制退市的 A 股上市公司。 2024 年同期数据:约 8-10 家 2025-2026 年同期数据:≥ 15 家 增长率:约 +50% 至 +88% 监管节奏关键变化: 1. 立案 → 处罚 周期从 24-36 个月 → 12-18 个月 2. 处罚 → 摘牌 周期从 12-24 个月 → 3-6 个月 3. 重整 → 复活 通道:从可走 → 基本堵死 4. 中介责任追究:从滞后 → 同步核查
数据出处:证监会 2025-12-26 处罚决定 + 21 经济网"年内第 15 家"统计 + 时代周报 2025-12 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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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 · 对比锚点:与东旭光电 / 暴风集团 / 慈星股份的横向比较
WARNING · 跨界并购家族 4 条共性
同属 A 股"跨界并购暴雷"家族,但与"存贷双高型"东旭不同。共性:① 跨界并购 ② 业绩承诺人 = 子公司实控人 = 上市公司高管 ③ 子公司层级造假 ④ 业绩承诺到期 + 1 年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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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长药放在"退市家族"里看,它属于"跨界并购暴雷子家族",与东旭光电"存贷双高 + 大股东占款主家族"是两条不同的路径,但都通向退市。4 条共性可以反推成预防 SOP:① 跨界并购(核心业务和标的业务无协同)+ 100% 现金对价 → 看业绩承诺人的角色重叠;② 业绩承诺人在被并购公司继续担任实控人 + 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管 → 三位一体结构;③ 造假发生在子公司层级,方式是实物单据级(不是凭证调账) → 集团审计程序常规失灵;④ 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达标但盈利质量异常(OCF 长期为负) → 承诺到期 12-24 个月内业绩坍塌。

任何 2 条同时出现,就值得对该公司启动专项独立审查。东旭和长药差异点说明:A 股退市路径不是单一模型,每种"暴雷子家族"需要不同的预警维度组合。
数据明细对比
长药控股(300391)跨界并购暴雷: - 2020 跨界(内燃机 → 中药) - 收购对价 14.14 亿 - 业绩承诺人 = 上市公司总经理(罗明) - 造假规模 7.33 亿(占 2022 利润 88.23%) - 监管节奏:立案到摘牌 5 个月 - 处罚:4,100 万 + 终身禁入 + 重整失败 - 摘牌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东旭光电(000413)存贷双高暴雷: - 2018 巅峰营收 282 亿(vs 长药 ~13 亿,规模差 20 倍) - 大股东占款 95.95 亿(占净资产 45.64%) - 造假规模 167.6 亿(vs 长药 7.33 亿,规模差 22 倍) - 监管节奏:违约到摘牌 5 年 - 处罚:17 亿 + 19 人禁入 - 摘牌触发:面值退市(市场用脚投票) 暴风集团:跨界并购 MPS(光大原 CEO 跨界变体)+ 商誉爆炸 慈星股份:跨界并购裕鼎 + 子公司财务异常 紫光学大:跨界并购学大 + 业绩承诺尾部风险
"跨界并购暴雷家族" 4 条共性 → 预防 SOP
跨界并购警戒线:上市公司原主营和标的主营无业务协同 + 100% 现金对价 → 启动专项尽调 ② 三位一体结构:业绩承诺人 = 标的实控人 = 上市公司董监高 → 写并购整合 SOX 审计警示备忘 ③ 子公司层级造假风险:标的公司继续作为子公司独立运营 + 实控人未变 → 集团审计程序需穿透到仓库 / 物流 / 银行回单 ④ 承诺期 + 1 年观察规则: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盈利质量异常(OCF 持续为负、应收 / 存货异常) → 承诺到期 12-24 个月内重新审视真实经营能力 → 4 条中 ≥ 2 条同时出现 = 对集团审计计划启动深度修订 → 4 条全部出现 = 暴雷前夜,已基本进入死亡螺旋
数据出处:综合多案例公开报道 + 证监会处罚决定汇编 + 长药控股 / 东旭光电 摘牌公告

三种人视角

同一份退市档案,不同身份盯不同的维度,做不同的判断。

👤 个人投资者(教训用)

盯什么:D1 跨界并购警告 + D5 业绩承诺 + 1 年规则 + D6 重整失败
怎么动:未来遇到"跨界并购 + 业绩承诺人为标的实控人 + 标的继续独立运营"组合,第一动作是查 OCF / 净利比率——连续 3 年 < 50% 直接 PASS。其次: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达标 + 现金流为负 = 立即在承诺到期 12-24 个月内审视真实经营能力。**最关键:*ST + 已立案 + 持续经营段落 = 立即撤离,不博重整**——2025 年后这个剧本已基本失效。

📋 集团审计项目经理(核心受众)

盯什么:D2 子公司造假手法 + D3 合并报表盲区 + D4 审计师责任
怎么动:① 跨界并购后 24 个月内的子公司,审计计划必须**穿透到仓库 / 物流 / 银行回单**;② 子公司客户函证**不通过被审计方提供地址**,独立向工商注册地址发函;③ 重要组件实地走访 + **突击实物盘点**(提前 1 天告知);④ 销售合同 + 物流单 + 出库单 + 银行回单 **四票联查**,任一缺失即追问;⑤ 存货 + 应收 增长率 vs 营收 增长率 偏离 > 20pp 启动专项核查。**这是一份给集团审计项目经理的实操指南——比看一百份审计准则更直接。**

🏛️ 监管 / 制度研究者

盯什么:D6 重整制度新机制 + D7 监管节奏加速
怎么动:长药案折射 A 股监管"零容忍 + 节奏加速 + 重整堵壳" 三大新机制。可改进方向:① 跨界并购"业绩承诺 + 1 年" 期间强制延伸审计;② 集团审计师对子公司层级造假的责任边界明确化(ISA 600 / CASE 1401 修订);③ 中介机构责任追究从"事后核查"前置到"高风险并购同步监管";④ 民事索赔通道前置(不等行政处罚落地,立案后即可启动)。**长药 5 个月走完全程是新标杆,但事前预警仍依赖审计师自查 + 财务异常监测——可优化空间巨大**。
⚡ 教学价值章节

如果你是集团审计项目经理:哪 3 个程序能拦截子公司单据级造假?

长药案给所有集团审计项目经理一个具体的实操问题——常规程序失灵的情况下,哪些"非常规但成本可控"的程序能在 12 个月内发现这种实物单据级造假?以下 3 个程序基于本案造假手法逆推,全部可在年报审计 12 周窗口内完成:

  1. 程序一 · 突击实物盘点 + 仓库 / 物流 / 财务三方对碰:选择重要子公司(≥ 集团合并营收 20%),对该子公司年末存货实施突击式盘点(提前 24 小时告知),同时向负责物流配送的独立物流公司独立核查最近 3 个月的运输单据,并将物流单据上的"提货品种 + 数量"与子公司财务系统中的销售出库记录 对碰。
    —— 识别原理:长药案造假手法是伪造"入库单 + 出库单 + 销售发货单",但独立物流公司的运输单据无法伪造。任何"已确认收入但物流单据缺失"的销售记录就是红旗。
    —— 成本:1-2 名审计师 3-5 天 + 10 万差旅。
  2. 程序二 · 子公司客户独立函证(绕过被审计方):从子公司销售明细中按金额抽取前 20 大客户 + 增长最快前 10 大客户,不通过被审计方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工商注册地址,向其注册地址寄送独立函证(含销售金额 / 应收余额 / 收货签收人 / 发货物流公司)。
    —— 识别原理:长药案虚构销售完全可能伪造"客户回执",但真实客户和虚构客户在工商系统的注册信息 + 物流签收习惯 + 银行回单路径完全不同。函证回收率异常低 / 独立寄送地址查不到 / 回收的回执笔迹一致 / 客户回单分布在同一银行 → 立即扩展审计程序。
    —— 成本:函证邮寄费 + 1 名审计师 5 天处理回收。
  3. 程序三 · 经营性现金流 / 净利 比率 + 应收 / 存货 增长 vs 营收 增长 双指标监测:建立子公司层级"OCF / 净利"和"(应收+存货) 增长率 - 营收 增长率" 两个核心比率的趋势线,连续 2 个年度报告期 OCF / 净利 < 50% 或 偏离度 > 20pp,**自动触发** 该子公司专项审计程序(含上述程序一 + 程序二)。
    —— 识别原理:造假可以伪造单据 + 利润,但**很难伪造现金流**——虚增收入对应的现金回款最终必须通过关联方资金循环或挂账才能配平。OCF / 净利持续低于 50% 是教学样本中最稳定的早期信号。
    —— 成本:建立监测模板 1 周 + 后续每年报季 1 天监测。
    —— 长药案验证:连续 3 年 OCF 为负 + 净利为正 → 这个组合在 2022 年就该触发专项审计程序,但实际未触发。

→ 三个程序总成本(一个项目周期):约 30 万 + 2 名审计师 2 周 = 集团审计预算的 5-10%。
→ 拦截价值:减少一次"集团审计意见出具后被认定审计失败"的风险 = 价值数亿(含品牌损失 + 民事索赔)。
→ ROI:明显正向。这是长药案给整个行业的最大启示。

跨样本对比

death_warning archetype 第二样 vs 已上线退市样本(东旭)+ 存活公司样本——跨叙事类型框架验证。
维度 万科 2025(持续经营警告) 国药控股 2025(稳健) 东旭光电 2024(已退市) 长药控股 2026(已退市)
核心叙事亏损 886 亿 + 持续经营警告医药分销龙头稳健运营退市 + 17 亿罚款 + 167.6 亿虚增收入跨界并购暴雷 + 7.33 亿子公司层级造假 + 重整失败
叙事子类型🟡 inflection_warning🟢 stable_operations🔴 death · 存贷双高型🔴 death · 跨界并购型
退市触发未触发未触发面值退市(市场用脚投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监管启动)
造假层级无(稳健报表)母公司层级 + 集团并表子公司层级(实物单据级)
关键信号持续经营段落无显著存贷双高 + 大股东占款 95.95 亿跨界并购 + 业绩承诺人三位一体 + OCF / 净利 < 0%
审计师独立性德勤 · 标准普华永道 · 标准中兴财光华 · 9 年合作(红旗)中审亚太 · 中介责任核查中
监管节奏未触发未触发立案到摘牌 5 年立案到摘牌 5 个月(A 股加速标杆)
处罚力度不适用不适用17 亿 + 19 人禁入4,100 万 + 1 人终身禁入
叙事模板"章盖了但旁边写了警告""医药央企的稳健慢车道""账上 183 亿,还不出 6,600 万""虚假入库出库单——子公司藏在母公司报表里 3 年没被发现"

数据透明度声明

⚠ 免责声明

本案例基于公开信息整理,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披露公告、证监会处罚决定(2025-12-26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长药控股历年年报、媒体公开报道。所有数据均标注来源,未经核实的数字以 [待核实] 标注或在透明度声明中明示 pending 状态。

本案例仅供专业学习与历史研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法律意见或鉴证服务。长药控股已于 2026-04-13 摘牌,不再具备投资标的属性。

本分析采用 weilens 8 维风控扫描框架(death_warning archetype 跨界并购变体)+ 集团审计实操程序(教学价值章节),分析视角独立于买方 / 卖方 / 监管方。中介机构责任追究状态为 pending,本文不对中介机构定性。如发现事实性错误,欢迎通过 weilens.com 反馈渠道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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